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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受理检举控告工作相关事宜
发布日期: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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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对省大数据局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2.省大数据局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省大数据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4.省大数据局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5.对省大数据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对检举控告真实性负责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53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dong.12388.gov.cn
信访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来源:山东省大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