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国数政策〔2026〕6号),深入推进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壮大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现公开征集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分为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典型案例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典型案例两个方向。
(一)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典型案例
1.数据流通服务平台类:主要征集依托综合性或行业性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汇聚各行业领域或产业链上下游数据资源,打通数据供需渠道,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数据供需对接、交易撮合、流通利用等数据流通服务的实践案例。
2.数据基础设施类:主要征集依托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基础设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数据可信交换交易、跨主体数据融合应用等数据流通服务的实践案例。
3.云服务平台类:主要征集依托云服务平台,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数据存储托管、共享交换、流通交易等一站式数据流通服务的实践案例。
4.数据商类:主要征集通过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加工,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合规可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效破解行业痛点问题,赋能产业发展的实践案例。
(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典型案例
1.合规认证类:主要征集对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进行评估认证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2.质量评价类:主要征集对数据或数据产品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可访问性等方面进行评价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3.资产评估类:主要征集对数据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4.风险评估类:主要征集对数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提供风险防范建议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5.数据托管类:主要征集对委托方数据提供存储、管理、保值增值等数据服务的实践案例。
6.数据保险类:主要征集对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使用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数据泄露、数据损毁、数据侵权等风险,提供相应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7.安全审计类:主要征集对数据生产、使用、管理等活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审查评价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8.数据公证类:主要征集依据法定程序对与数据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予以证明的数据服务实践案例。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数据流通服务相关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在社会信用、数据安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数据流通相关管理规定,数据服务全流程依法合规。
4.案例内容可对外公开,涉密内容不得提供,敏感信息做好脱敏处理。
三、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申报材料》(附件1),提交《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申报承诺书》(附件2),于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承诺书(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送所在市大数据局。原则上一家单位仅可申报一个类型。
2.各市大数据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辖区内相关单位积极申报;从严做好材料审核,保证案例质量,按推荐顺序填写《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典型案例,每个类别每个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典型案例,每个类别每个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济南市、青岛市每个类别推荐数量可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3个。
3.请各市大数据局于9月1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盖章PDF版和Word版)和推荐材料(含申报材料、承诺书)报送省大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处(邮箱:dsjjzcghc@shandong.cn)。
4.省大数据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相关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介。
联系人:高源,0531-51785091;郑奇,0531-51785097。
附件:1.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申报材料
2.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申报承诺书
3.数据流通服务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4.各市大数据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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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大数据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