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开始啦
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三批)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开放 培育数据开发利用生态 促进数据要素价值转化 助力数字强省建设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 根据《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第三批 “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 申报评选工作 申报主体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辖区内 具有数据开放相关领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 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鼓励上述单位与 省外具有较强数据开放应用研究能力的 各类高水平机构联合申报 联合建设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 申报方向都有哪些呢? 数据开放应用创新 数据开放技术创新 数据开放流通创新 数据开放其他领域创新 这些方向 都可以噢~ 当然啦~ 申报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管理科学、高效精干,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为实验室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省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强省建设战略部署,能够解决数据开放创新应用中的问题,注重数据开放应用创新、数据开放技术创新、数据开放流通创新和数据开放其他领域创新 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有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研究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可以为实验室提供足够经费保障、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交流等配套条件 具有相应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有较强的数据安全管理能力,通过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安全应急机制及应急预案,保障数据安全 建立较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的规范建设和运行 全都满足?太好啦!请按照以下流程开始申报吧! 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高校须以相关专业二级学院名义申报)应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第三批)申报表》。 省直各部门(单位)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个,申报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发至公务邮箱sjc@shandong.cn。 市以下申报单位经各市大数据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公务邮箱sjc@shandong.cn,每市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个。 申报时间截止后,省大数据局将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或函件评审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审核通过的实验室名单将正式对外公布,统一授牌,有效期三年。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更多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