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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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数据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等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数发〔2021〕3号)所规定的申报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数发〔2022〕17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上报工作。网上申报时间为2月1日8:30—2月15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19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85039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230室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3年1月19日
来源: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