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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651XL-A/2022-00091 发布机构: 规划发展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5-20 文号:
有效性:

关于启动新型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标准
提升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各市大数据局、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数字变革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数字强省标准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新型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标准提升工程。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标准编制,重点围绕智慧校园、智慧景区、智慧文化设施、智慧体育设施、智慧停车场、公交电子站牌、智慧杆柱等12个领域,后期将逐步扩大标准编制覆盖范围,并根据建设标准接续启动部分领域专项建设试点工作。

请各市按照省级工程标准编制要求,根据前期报送的标准编制参与意愿,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并以标准编制为契机,加快推动惠民领域智慧化建设。省级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在细分领域标准制定以及惠民领域建设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召开现场会,适时发布标准编制成果。

附件: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细分领域省级工程标准制定计划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体育局

                                 2022年5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新型智慧城市细分领域

省级工程标准制定计划

(共12项)

 

一、智慧校园

1.《智慧校园 第1部分:中等及以下教育阶段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智慧校园 第2部分:高等教育阶段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智慧景区

3.《智慧景区 第1部分: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智慧文化场馆

4.《智慧文化设施 第1部分:公共图书馆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5.《智慧文化设施 第2部分:文化馆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7.《智慧文化设施 第4部分:博物馆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8.《智慧文化设施 第5部分:艺术演出场所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智慧体育场馆

9.《智慧体育设施 第1部分:智慧体育场馆建设指标》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五、智慧停车场

10.《智慧停车场 第1部分: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六、智能公交站牌

11.《公交电子站牌 第1部分: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交通运输厅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七、智慧杆柱

12.《智慧杆柱 第1部分: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计划完成时限:2022年9月

  



来源:规划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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